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案一审开庭
时间:2023-07-3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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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7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受贿一案。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1年,被告人张敬华利用担任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府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苏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84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敬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敬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敬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孙航)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407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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