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三端”发力 解纷又快又精准
祁云奎 刘 帆
在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创新实践中,如何实现“最优解”?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为抓手,以深化诉源治理为着力点,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主线,努力实现“源头端”抓预防、“诉前端”促多元化解、“诉讼端”寻求最优解,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法院担当——
“源头端”抓预防:
主动“巡诊”,让纠纷消解于“未发”
2022年6月,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在相公庄街道成立“网格法庭”。从此,在正常办案之外,6名法官还要轮流到辖区街道、村居“巡诊”,为这里的群众就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主动巡诊”做法,是该院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目标要求,立足矛盾纠纷形成的“源头端”,进行积极预防和化解的一种有益探索。
相公庄街道居民刘某和妻子都是90多岁高龄的老人,膝下有4个子女,老两口都有退休金,生活上没有问题。但是,由于儿女们忙于工作,平时很少回家陪伴老人。为了能够让儿女们回家“陪着自己说说话”,老人跟儿女闹起了别扭。
接到老人的求助后,“网格法官”李舰、张莲迅速与老人的4位儿女取得联系,并将他们召集到一起,开了一个“家庭会议”。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家庭会议”还邀请办事处和居委会的同志一同参加调解。面对老人提出的诉求,法官介绍了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讲了近年来自己审理的一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还讲了中华民族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讲得儿女们禁不住流下愧疚的眼泪。经过三个多小时“拉家常”式的劝导,孩子们纷纷表示“再忙也不能忘了父母”,一定“常回家看看”。
“法官来到我们家里,听我们唠叨唠叨,帮我们和孩子沟通交流,不用打官司,不用花一分钱,问题就解决了,真的很感谢你们!”在“网格”法官见证下,原本一场僵持不下,甚至有可能引发诉讼的赡养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老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章丘区法院制定出台《巡回办案工作流程》,把“巡回办案”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该院“网格法庭”成立以来,共开展巡回办案20余次,深入村居开设法治讲座3场,梳理规范各类合同1700余件。同时,“网格法庭”还与辖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联合打造“法律顾问专家号”服务平台,以当面“问诊”咨询、重点法律事务现场处理、参与座谈等形式,把司法服务覆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37个行政村。“让办案法官下沉到基层听民声,将延伸审判职能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于‘未发’和萌芽状态,将群众急难愁盼变成民生‘幸福清单’!” 该院民一庭庭长、“网格法庭”负责人陈伟说。
“诉前端”促多元化解:
主动“上门”,就地化解纠纷止于“诉前”
为形成社会力量参与多元解纷的强大合力,2022年5月,章丘区法院以辖区高官寨街道幸福河社区为依托,建成全区首个“无讼服务中心”。该“中心”由法院主导,统筹调解员、公证员、律师和法官的力量,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前调解多层联动的“法院+”模式,积极构建“渠道多元、形式多元和支撑多元”格局,描绘诉源治理“同心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庭外、化解在诉前。
“事实上,邻里、亲朋之间的矛盾,一开始都是小摩擦,时间久了,小摩擦就质变成难以调和的大矛盾。现在,‘无讼服务中心’让专业法官走到群众身边,从解决小摩擦入手,防微杜渐,今后我们的工作也好做多了!”街道工作人员刘秀波感慨道。
因安置房分配问题,刘老太与3个子女争执不断,导致老人无人赡养,医药费无人负担,生活陷入困境。章丘区法院高官寨人民法庭接到求助后,及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将该案件委派给“无讼服务中心”值班调解员李庆祯。接到委派后,李庆祯第一时间联系网格员和街道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及时找到当事人,与他们建立了微信群,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明理,告知其“无讼服务中心”有值班律师可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有公证员可以对调解协议办理“赋强公证”,有法官指导调解员调解。总之,家里的矛盾在家里就能解决。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最终3个子女就老人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线上签订调解协议后,精准对接承办法官,立即出具调解书,办理司法确认手续,电子送达即时查收。
截至目前,章丘区法院“无讼服务中心”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实现诉前分流案件206件,调解案件107件,调解成功率达52%,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
“我们将不断壮大解纷力量,让解纷方式更多元、更智能、更高效!”章丘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仇波介绍说,在着力提高调解工作专业水平的同时,章丘区法院积极借助智慧法院平台,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精准对接”。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通过线上流转、电子送达即可完成且无须交纳案件受理费,当事人省时、省力又省钱。纠纷调解不成的,可进行线上立案,确保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诉讼端”寻求最优解:
主动预判,推动纠纷解决“又好又快”
矛盾纠纷在诉前阶段没有调解成功的,进入诉讼程序后,如何寻求解决的最佳方案?
章丘区法院绣惠人民法庭副庭长刘兴山自2006年3月开始独立办案以来,曾无数次面对这样的选择。选择调解,意味着要比选择判决多付出几倍的精力和时间,但他却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去年以来,刘兴山共审理案件38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占到四成,判决结案实现“零投诉”。
因为长期拖欠工程款,2022年6月,原告章丘某建筑公司将济南市某房地产开发商起诉至章丘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欠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3亿元,并确认原告就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通过对案件进行梳理和预判,刘兴山发现此案涉案工程量大、工程欠款时间较长,双方争议大且有部分工程和地下车库尚未完工,鉴定难度大、周期长。在对案情进行充分“预判”之后,刘兴山认为如不能尽快审结此案,将会对原、被告均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此情况下,调解显然是最佳解决方案。
于是,在审理过程中,刘兴山便快速固定案件无争议事实,并确定审理争议焦点。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努力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解决问题。经过数十轮调解,最终双方对于已完成楼栋及未完成楼栋的结算数值达成一致,确认应付工程款项总金额为1.2亿余元,并就涉案工程施工质量、质保金、质量保修责任、工期延误等相关争议达成一揽子解决协议。
章丘区法院在主动预判案情基础上进行精准解纷的做法,已成为一种创新实践。为有效破解司法鉴定“两头堵”难题,即“诉前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公信力相对较低;诉讼中重新申请鉴定又会导致鉴定周期延长,审理周期也无限拖延”,该院出台《诉前鉴定操作规程(试行)》,变“单方鉴定”为“主动协商”,推动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2022年以来,该院诉前鉴定占鉴定案件的95.97%,鉴定时效同比下降84.58天。
前不久,刘某因交通事故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诉至章丘区法院。因为该起案件案情简单,事实也清楚,且双方同意调解,只是对受伤程度存在争议。于是,速裁法官立即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平台,主动引导双方在诉前开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更有利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承办法官张传真说。
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双方当事人对此均无异议。由于双方当事人对赔偿数额产生合理预期,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在最短时间内就得以解决。
“既减少当事人诉累,又缩短审理周期,这是一个双赢的思路!”章丘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越洋介绍说,办案中时刻装着人民群众,让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到法院主持下的诉前鉴定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对鉴定结果的认可程度,而且也让双方提前预判诉讼风险,明晰争议焦点,减少矛盾对抗性,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的成功率。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191545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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