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7月27日,省司法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大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全省半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主持会议。厅党委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积极为省委省政府重大改革事项中涉及生态文明方面的内容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谋划、展开和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提升能力水平和工作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筑牢法治根基,为优化营商环境夯实制度基础,为新经济新业态健康发展打造法治引擎,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精神和全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坚决遏制“文山会海”。二是坚决整治调研不规范问题。三是坚决杜绝层层加码,大力整治频繁填表报数。四是坚决纠正过度留痕。五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厅二级巡视员,厅级干部,厅机关各处(室、总队)、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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