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青珍司法所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专题集中学习会

时间:2023-08-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持续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依法管理和培养锻造公务员队伍,提高全乡公务员队伍综合素质,今日,青珍司法所组织全乡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会议要求,党委班子带头学,发挥“头雁”作用。青珍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中,组织公务员重点学习并掌握公务员的义务与权力、考核、奖惩、职务、职级任免等内容,确保领导干部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操作规范,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要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守规矩守底线;要做好结合文章,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结合起来;要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建设,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投身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08/t20230810_10811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同仁市司法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专题辅导讲座暨集中座谈交流活动

下一篇:“暑假普法小课堂”——网络安全 从我做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