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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快速执行”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时间:2023-08-2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开展“雷霆2023”执行行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近日,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桦南县某沙石经销处与中铁上海某公司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调解书确定被告中铁上海某公司应分四笔返还原告桦南县某沙石经销处货款本息共计89万余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时还款,原告可一次性对全部货款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以后,中铁上海某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多次索要无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企业,处理不当会影响到当地的营商环境,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提示书等执行法律文书制作出来并送达给被执行人,责令其履行给付义务。同时通过执行信息查控系统进行财产查控,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账户冻结,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案款全部支付给申请人,此案件执结。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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