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源治理故事 | 用“法徽红”守护“生态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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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月牙湖畔到松花江岸再到黑龙江边,需要司法服务的地方,就有我们法官的足迹。伴随着老捷达的轰鸣声,我又一次来到月牙湖开展普法宣传。
我是绥滨县法院忠仁法庭月牙湖景区办案点的法官连佰洋。月牙湖景区位于绥滨县忠仁镇振兴村附近,是国家级4A级景区。这里靠近黑龙江畔,拥有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草木资源,为景区增添了独特的风貌。
丰富的植被资源也吸引了周围农户放养牲畜觅食,给景区带来了困扰。附近振兴村村民王某放养的16只牛、李某家的23只牛和廖某饲养的500多只羊经常越过防护栏进入景区觅食,特别是在春季,牛、羊啃食刚发芽植被,导致景区湿地植被长期得不到休养,过度放牧造成植被破坏严重,牛、羊粪便及家畜排气污染景区空气,生态环境日趋渐差,给景区的环境和旅游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景区管理人员感到非常困扰。
得知忠仁法庭月牙湖景区办案点设立后,景区管理人员马上向我求助,希望我从法律角度给村民们进行普法讲解,劝说大家规范放牧。我和振兴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以及其他“四员合一”人员一起来到村里,发放普法宣传单,对个别村民进行一对一的宣传和释法,引导他们规范放牧行为。在我们的耐心讲解和劝导下,村民们意识到保护内陆湿地和草原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逐渐明白了保护月牙湖景区生态环境对家乡旅游经济发展的意义。村民王某、李某、廖某等人表示会转变饲养方式,共同保护家乡珍贵的生态资源,这个困扰景区已久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在月牙湖旅游景区成立法庭办案点,为有效保护湿地、防止人为破坏湿地、提高人们对国家湿地资源保护意识起到积极作用,更有利于及时有效解决景区旅游纠纷,为百姓能够放心安心体验当地旅游风景提供司法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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