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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诉源治理故事|大庆市高新法院牛昊祺:审判无小事,事事系民生

时间:2023-08-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8月11日早上,我刚到办公室,一阵清脆而急切的电话声响起,看了号码,有些熟悉又一时想不起,我拿起电话,“牛法官,房屋过户完毕,谢谢你帮忙解难题,我来给你们送锦旗!”我这才想起,她是我最近处理的一起继承案件的当事人赵某。

      2020年6月,被继承人李某民因心梗抢救无效逝世,其父亲己故,第一顺位继承人为妻子赵某、母亲王某、女儿李某默。赵某诉至法院,请求继承其丈夫名下的房产。

      收到案卷后,我仔细查阅材料,梳理法律关系,并第一时间与当事人联系,听取各方意见,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其接受调解,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案件排期送达时,书记员李竹一与被继承人母亲王某沟通开庭时间,王某没有异议,但言语之中似乎有难处。书记员查阅卷宗材料,发现王某已86岁高龄,便拨通老人电话试探性询问:“您是不是不太方便来法院啊?”老人激动地回答:“是啊!我一直不敢说,怕法院不给处理我家的事,但我86岁,真的走不动了,出门一趟难啊。”

      了解情况后,我们详细告知了委托代理人相关法律规定,询问老人是否能找人代理出庭,最终其申请由大儿子代理出庭。贴心的服务和耐心的工作态度得到了老人与其子女的一致认可。

      8月7日,案件开庭前一天,原告赵某给我打来电话,说受台风影响航班停飞,女儿李某默无法按时到庭,于是想申请延缓开庭。考虑若暂缓开庭,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此时让其乘坐飞机赶回也确实危险,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我决定按原定时间“云间”审判。当日,即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并拿到调解文书,高效解决了继承难题。

      两面锦旗寄托了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认可。作为办案法官,有感动,但更多的是责任。在民事审判中,虽有不少是家长里短的“小”案,但也是一个个家庭的烦心事,当事人更想要的是实质化解问题。我常和身边人说:“审判无小事,事事系民生”。司法为民,我们一直在路上。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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