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法院:物业服务起纠纷 倾情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09-03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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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物业”关乎“大民生”,良好的居住环境靠物业公司和业主共同营造,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让“小问题”升级为“大矛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孙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矛盾,促进了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某物业公司系某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与被告王某签订了《物业委托合同》,自2021年年初开始,被告拖欠原告物业费、二次供水费、亮化费至今,多次催缴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903元,二次供水费100元,亮化费20元,滞纳金155元,费用合计1178元。
孙吴法院人民调解室针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在充分倾听双方的意见后,工作人员给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物业公司应当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欠费业主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愿意积极听取业主们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充分提高服务水平,尽可能为广大业主创造安全整洁和谐美好的小区环境。
孙吴法院人民调解室、诉调对接中心、速裁团队三支队伍组建的调解队伍不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诉讼服务与多元调解的衔接。2023年1月1日至今,孙吴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诉前调解案件799件,调解成功798件,平均办理时长0.09天,90%以上的案件当场或短期内履行完毕,实现了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到零距离、短时间、低成本化解的良好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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