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执结一起陈年积案
时间:2023-09-14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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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急赴异地,采取车辆扣押措施。2013年,经法院调解,吴某与李某达成分期偿还货款协议。因吴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困局。法院后续调查发现,甘肃某地一工厂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与吴某一致,其名下登记有轿车两辆。经多方核实确认后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在现场经执行干警劝导,吴某与李某电话协商确定了还款数额。在吴某支付商定款项后,法院向其返还了扣押车辆,该起陈年积案顺利执结。(王洪海邵辉)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291817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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