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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贵阳中院联合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

时间:2023-09-15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企业对法院普法有哪些需求?如何更好帮助企业增强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做大做强?8月18日,贵州高院、贵阳中院联合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走进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聚焦企业在普法上的所需所盼所困,开展法治宣讲,进行法治交流,积极为企业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活动中,贵州高院民一庭员额法官伍静围绕“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风险”,重点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无效的处理、如何区分转包与挂靠行为、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等在建工合同纠纷中易发多发的8个方面问题,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同时,对企业强化法治意识、避免法律风险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贵阳中院民二庭员额法官陈跃霄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与认识”,重点从实际施工人是否受仲裁条款约束的问题、“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与适用等方面,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践,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为大家作了深入浅出的宣讲。

  

   “履行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但发生事故后,是否还需要追究建设单位及其法人的法律责任?”授课结束后,大家针对自身在实践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进行询问,两位法官认真倾听,与大家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现场气氛活跃热烈。


活动开始前,大家参观了贵州交建集团企业文化馆,从交建集团发展历程中看贵州沧桑巨变。活动中,还同步发放了“三个规定”宣传册页。

  

  

  


原文链接:http://www.guizhoucourt.gov.cn/gzdt/265581.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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