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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培训班

时间:2023-09-15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背景、重点内容和实施要求,日前,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举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培训班,邀请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进行专题宣讲。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勇主持,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参加。

  王泽庆重点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宣讲。他指出,制定《条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服务保障我市“十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条例》的出台对于我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具有重大意义。他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的原则和要求、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任务、政府及部门职责、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普法责任制的刚性约束、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等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张勇强调,要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施重点,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普法之基,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靶向聚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推进责任履行,形成责任闭环。要强化重点引领,以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彰显普法之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法治宣传教育守正创新、提质增效。

  培训班采取实地加视频的方式进行。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市各部委办局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负责同志,各区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法宣科科长在主会场参会;市监狱局、市戒毒局领导干部,各区司法局干部在分会场参会。本次培训共计700余人参训。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09/t20230914_6406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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