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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司法局: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筑牢化解矛盾纠纷基石

时间:2023-09-15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南明区司法局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建、管、用”,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用发挥,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建好调解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盯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以人民需求为导向,指导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横到边、纵到底”。截止目前,全区共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49个,其中乡(街道)级23个,村(居)级213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由区司法局选聘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129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7人,各类调解组织选聘兼职人民调解员1011人,将123名专业人员纳入人民调解专家库。

  

  花果园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

  管好调解队伍,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落实《贵州省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范》,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聘任、岗位职责、纪律要求、待遇奖惩、业务考核、综合评估等内容程序,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截止目前,共为129名村(居)专职调解员颁发聘书,足额落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薪酬待遇案件补贴,今年以来兑现案件补贴30万余元,有效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组织调解人员参加业务骨干视频培训

  健全制度机制,突出工作实绩。依托常态化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通过调解大讲堂、集中授课、案例评析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调解技能等方面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制定《南明区人民调解指派工作制度》,以矛盾纠纷联动调解中心(后称“联调中心”)为枢纽,实行“调解组织点单、联调中心指派”和“调解组织推送、联调中心接单”等方式,对辖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专家等调解资源进行统筹使用,做到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联调、快调,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街道)、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不出区。

  

  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各类人民调解员培训70余次,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398件,化解6126件,涉及金额4.1亿余元,有力维护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309/t20230914_82394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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