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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印发《实施意见》以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服务

时间:2023-09-15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省检察院印发《实施意见》

  以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服务 保障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月6日,省检察院印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从“一个聚焦、两个突出、三个结合、四个强化”入手,推动全省检察机关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优质高效的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紧盯影响全省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当前工作的迫切需要,提出了明确的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具体举措,推动办案结构不断优化,案件质效明显提升。要突出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实绩评价的作用,推动依法履职、能动履职、融合履职,选取最能反映办案质量、体现法律监督职能的18项重点指标,逐项对照制定具体的达标举措。要坚持尊重规律、实事求是,突出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进一步明确工作定位和目标。

  结合青海省情定位及检察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新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占比/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占比”“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法律监督数/数字检察法律监督占比”“司法办案与监督办案结构比”三项本地化特色指标,引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法高质量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以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能动履职参与社会治理。

  从“理念引领、创新机制、数字赋能、优化管理”四个方面明确十项工作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全省检察干警持续以严的工作标准和科学的指标牵引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抓住关键指标,健全完善全省涉“五项重点指标”风险案件台账管理机制,加强指标本地化运用,持续跟踪指导,严格错案责任追究。通过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全面激发内生监督动力。强化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紧盯各项业务指标变化,加强动态管控,及时纠偏正向,防止出现“反管理”。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309/t20230915_109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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