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梁园法院成功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
时间:2023-09-24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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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理判决后,因特殊原因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只得采取暂予监外执行的变通执行方法,但这需要严格的司法鉴定程序。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9月21日办理一起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鉴定案件中,虽然被告人家属极不配合司法鉴定工作,但司法技术部门积极协调鉴定机构,专门前往被告人家中进行现场司法鉴定,终使案件得以成功结案,为刑事审判工作做出了积极地努力。
今年8月25日,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武某突发脑溢血,治疗后留下后遗症导致意识不清。9月上旬案件判决后,鉴于武某的现实情况,需要做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鉴定。在前期沟通时,武某的家属认为其病情严重,法院根本没有办法处理此事。因此,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甚至在法官登门做工作时,还拿刀威胁办案人员,致使被告无法到指定医院进行刑事医学司法鉴定。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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