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房屋装修起纠纷 诉中解纷促言和

时间:2023-09-2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房屋的舒适度和家装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因个人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加,实践中,由于业主对设计图纸及装修合同不够重视,极易导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价款、装修内容和范围产生争议,因工程量约定不明、质量参差不齐、口头合同难维权等引发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案情简介

      2020年,高某将其新购住宅(毛坯房)交由郭某经营的装潢材料商店进行整体装修,双方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装修工作结束后,高某因油烟机款式不满意、施工的部分工程质量有瑕疵为由拒不支付装修尾款。郭某将高某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立即与当事人联系。在与被告沟通中,高某称,未结算全部装修款项的原因系装修存在瑕疵问题,没有达到理想效果,理应由郭某承担部分损失。摸清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案情简单,而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如果仅仅只是一判了之不易化解矛盾,反而会让当事人陷入冗长的法律程序,增加双方当事人讼累。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法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均认识到自己在本案中的过错,互相做出了让步,自愿达成和解意向:郭某同意高某退掉油烟机,高某将扣除油烟机价款后的剩余装修款支付给郭某。最终,高某将剩余装修款支付给郭某,郭某撤回起诉,真正实现了事结案了。

      全程调解推动实质解纷

      北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抓前病、治未病,考虑从源头上化解纠纷,深耕诉源治理,将审判工作重心前移,突出做好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在诉中秉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一次性解纷,进而减少一审判决执行案件、上诉案件和信访投诉案件等“衍生案件”。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68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沿江法院:小举动 大服务

下一篇:院长说诉源治理 |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开创诉源治理工作新局面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