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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加快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3-10-08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加快推进洛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综合执法人员尽快熟悉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赋权部门“传帮带”作用,近日,洛阳市委改革办、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建立过渡期制度,创新“首案带办”“一案双责”“专项报告”等机制,并制定一系列具体工作举措,更新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标准,推动赋权部门和基层执法队伍共同发力,助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再提升。

  “首案带办”,加强业务指导。建立“上挂下派”学习培训制度,乡镇(街道)定期选派执法人员到赋权部门上挂锻炼、跟班学习,赋权部门定期选派人员下派乡镇(街道)进行驻点指导。首件行政处罚案件由赋权部门执法骨干全程带领办理,充分发挥赋权部门“传帮带”作用,提高基层办案效能。

  “一案双责”,压实部门责任。明确赋权部门要指导和帮带乡镇(街道)做好行政执法具体工作,行政处罚文书要经过乡镇(街道)和赋权部门的双重法制审核,过渡期内乡镇(街道)出现行政执法过错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直接责任,赋权部门承担指导责任,不断压实赋权部门培训、指导与监督职责。

  “专项报告”,督促依法履职。过渡期内,乡镇(街道)每季度向县区书面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司法局和各赋权部门分别对报告进行审查,乡镇(街道)整季度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或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要作出专项说明,倒逼乡镇(街道)主动担当、履职尽责。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09-27/2822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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