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侵占宅基地 拆墙没商量
时间:2023-10-14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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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希玉 李海魁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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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①执行法官带领工作人员指认拆除现场。
图②执行法官与工人对拆除面积进行测量。
图③执行法官邀请当地镇、村干部见证执行过程。
近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妨害纠纷案,对两户村民房屋之间的一段围墙进行强制拆除,不仅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而且彰显了司法权威。
2019年,刘某乙在其宅基地东南侧建设大门,刘某甲认为其占用自家宅基地面积。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乙将其在刘某甲宅基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地上物清除。判决生效后,刘某乙未能履行法定义务,刘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保山和镇、村干部多次登门与被执行人刘某乙沟通交流,但刘某乙依然态度强硬,拒绝履行生效判决。鉴于刘某乙未在公告限期内主动拆除围墙,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考虑到强制执行可能激化当事人双方邻里矛盾,为确保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张保山邀请当地镇、村干部见证执行过程。强制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分工开展工作,带领专业工人,依照判决内容划定拆除区域,有序开展围墙拆除工作;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强制拆除工作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最终,刘某甲被刘某乙侵占宅基地上的围墙被法院全部拆除。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327737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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