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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中院:倾心调解化纠纷 真诚为民促和谐

时间:2023-10-14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和初心,特别是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开展以来,林区法院不断提能力、转作风、促落实,在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过程中恪守为民初心,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谱写了一个又一个为民暖心故事。

      近日,一位当事人来到林区中院,给牛雅杰法官送来一面书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向其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几年前,谢某与董某签订了长期耕地对换协议。因近年耕地租金逐年上涨,故谢某找董某协商上涨租金。董某认为,谢某单方面提出上涨土地租金属于违约行为,而且要求上涨的数额太高,故未按时交纳土地租金。于是谢某将董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耕地对换协议。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谢某的诉讼请求,董某不服,向林区中院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仔细审查了案件材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快速找到矛盾争议点。为了切实维护双方权益,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取得双赢,办案法官积极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法据理赋情地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说,努力在情、理、法中寻找平衡点,并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沟通。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随着案结事了,双方当事人也终于握手言和。

      锦旗无声,寥寥数语却包含千言万语和真诚谢意。下一步,林区法院将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和情理法融合的司法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温暖可触可感。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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