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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会召开

时间:2023-10-14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0月10日,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召开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动员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总结交流经验,部署开展全省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培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苏爱军,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政委李清华,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何旭出席会议。

  

  杨增胜指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业长远发展。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杨增胜强调,要严格标准程序,依法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职责,扎实开展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等工作,真正践行“广泛性”“随机性”的选任理念,选出具有特定专业知识和素养、有较好群众基础、较强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高质量完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上,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临沂市兰山区司法局介绍了工作经验。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在省司法厅设主会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县司法局设分会场。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310/462c3fab-68e2-4531-96bc-b307f28ecec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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