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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青岛中院:123起金融纠纷诉前高效化解

时间:2023-10-18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记者曹天健

  □通讯员何文婕 吕佼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示范判决将123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在诉前成功化解,高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

  前不久,青岛中院立案一庭案件审核人员在审核案件时,发现有123件被告为同一家投资股份公司且案由均相同的案件。

  立案一庭工作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认为这批案件具有较大诉前调解的可能。工作人员遂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均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青岛中院将案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青岛市法润商事调解中心开展调解,调解组织当日将案件指派给一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因原告分布在全国多个地区,调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奔波,通过远程线上方式组织调解。调解中,调解员耐心梳理纠纷脉络,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问题。

  青岛中院调解指导法官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委托第三方出具损失核定意见书,双方根据意见书就各项投资损失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122名原告与被告公司达成调解协议,1起案件经核定无投资损失后原告撤回起诉,当事人均向青岛中院申请调解书。收到申请后,青岛中院立即对122起案件进行审查,仅用1周时间就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将案件化解于诉前。

  据了解,2023年以来,青岛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调解纠纷7.4万起,既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司法成本。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336797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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