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纠纷 省“费”减“累”纾企困
时间:2023-10-18
来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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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克塞县法院受理一起标的额为216000元的涉企案件。
基本案情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承包了甘肃某投资公司的工程,建设位于阿克塞县赛马场的县级公共体育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目前项目工程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甘肃某投资公司与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达成付款协议,承诺于2023年2月27日支付剩余工程款216000元,但至今未付,故诉至阿克塞县法院。

阿克塞县法院受理后,在征得双方同意诉前调解的前提下,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通过电话询问双方委托代理人关于案件的详细情况,多次与其进行沟通,从法理、情理方面逐一耐心解释,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诉前和解并进行司法确认,甘肃某投资公司分两笔向河北省某足健体育公司支付工程款。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调解模式,让该足健体育公司零成本、高效率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回笼企业资金,也让甘肃某投资公司避免了因诉讼对公司产生的不良影响,诉调快结的工作方式受到了涉案企业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诉前调解的优越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阿克塞县法院坚持立足审执职能,多点发力,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减轻企业诉累,节省诉讼时间,提高诉讼效率,持续营造高效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gscourt.gov.cn/Show/8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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