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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23-10-2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在这次会议上,我市有5个集体、12名个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市司法局及时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组织专题研究,结合我市调解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把政治建设和调解工作深度融合,确保调解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机制,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调解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凝聚调解工作合力,不断推动我市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注重发挥调解在各类解纷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做深做细做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基层、重点行业领域、涉企涉外等矛盾纠纷就地实质化解。一要配齐配强基层调解力量,指导推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依法普遍设立,做到人员充实、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保障有力;二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建立律师参与调解机制,探索推进商事调解;三要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村(社区)、乡镇(街道)调委会等专职人民调解员应配尽配,建立常态化分级分类培训机制,推进调解员职业化进程。

  加强统筹协调 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

  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推进诉调、访调、公调、检调等“N+调解”工作,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统筹司法行政系统内各类解纷资源,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力量,联合仲裁等各类非诉讼纠纷化解形式,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推动重点部门行政调解工作,依法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三是加大调解宣传力度,将调解工作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更多支持参与调解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WDT5156/SFXZYW1929/202310/t20231019_6434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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