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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推荐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公示

时间:2023-10-2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择优推荐,报请局领导同意,并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确定了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现公示如下: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3个

  法律援助机构(3个)

  天津市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

  天津市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

  天津市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10个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部门(3个)

  天津市河北区望海楼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天津市津南区司法局律师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

  天津市宁河区司法局              

  二、律师事务所(4个)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天津冠浩律师事务所      

  天津旗帜律师事务所

  三、公证机构(1个)

  天津市河西公证处    

      四、司法鉴定机构(2个)

  天津华大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

  天津天宏司法鉴定中心

  法律援助先进个人6人

  一、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1人)

  陈璐(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

  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3人)

  金朝(天津市滨海新区法律援助中心)

  肖西纯(天津市武清区法律援助中心)

  李晓松(天津市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

   三、律师(2人)

  付佳(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刘济民(天津北洋律师事务所)

  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14人

  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人员(4人)

  李陆喜(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秀兰(天津市滨海新区司法局)

  单文杰(天津市东丽区司法局)

  任宏坤(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二、律师(4人)

  姚如发(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 

  狄妍(天津孚惠律师事务所)

  殷大丽(天津信佩明律师事务所)

  张景树(天津天祥律师事务所)

  三、公证员 (1人)

  宗德财(天津市东丽公证处)

  四、司法鉴定人(3人)

  刘振刚(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陈清刚(天津市安定医院司法鉴定所)

  赵金辉(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

  五、仲裁员、仲裁机构工作人员(2人)

  杨海静(天津仲裁委员会)

  张瑞华(天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司法局政治部宣教处反映。

   

   

   

                                2023年10月18日   

  ( 联系人:翟曼君;联系电话:23082443)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310/t20231019_6434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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