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深耕诉源治理 化解社会矛盾

时间:2023-10-26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某、徐某某承包本村的荒山林地栽种树木,被告赵某某系该村采石场承包人,原告提出被告在生产过程中采石粉尘污染,造成栽种的树木死亡,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法官调查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实地走访调查,经现场查看,二原告所在林地的落叶松确有部分树木枯死。在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村曾发生过病虫害灾害,并且林业部门对死亡树木已经给予了相应补贴。

      诉前调解

      法官立足于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原则,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双方拉家常、讲道理、摆事实的调解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劝解和有针对性的梳理引导。原告方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法官考虑直接进行鉴定,无形间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为减轻诉累,法官告知双方鉴定费用及诉讼风险。历经一天的调解后,原本剑拔弩张的原、被告双方渐渐变得平心静气,当场握手言和,并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方决定不予起诉。至此,一场因为树木受损引发的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社会效果

      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结合自身职能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按照构建龙江法院“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的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终于未诉,进一步提升司法效率,优化诉讼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途径。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788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大庆市龙凤区法院:因案施策 倾力调解促案结事了

下一篇:嫩江市法院:全力构建“一中心 二平台 三载体 树状融合”工作格局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