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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五新”成效全力巩固好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2023-10-26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海南州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全州各级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坚守安全稳定底线,紧盯体制机制、基层基础、规范执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环节不放松,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始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体制机制实现新突破。依法成立州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指导5个县、36个乡镇相应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州、县、乡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构建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制定《海南州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海南州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海南州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州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议事协调、日常运行机制,压紧压实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指导推进社区矫正重点工作。

  基础保障得到新提升。根据司法部《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司法局对标建成“社区矫正中心”,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积极申报“智慧矫正中心”工作。在有效运用青海省社区矫正综合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州社区矫正执法队伍投入使用“矫务通”移动执法终端,引入社区矫正对象“人脸识别+活体检测”手机签到智能检测技术,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从“人防”到“技防”的重大转变,破解了社区矫正工作中普遍面临的人手不足、效率不高、精准化水平不高、监管漏洞等问题,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

  执法水平迈上新台阶。以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为主线,探索建立“1233”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制定《海南州社区矫正工作“每月统计、季度督查、半年通报、年终考评”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忠诚履行保平安”“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等活动,编印《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及制度汇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针对工作短板弱项,深入“把脉问诊”,每年有计划地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深化对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和应用,依法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加强刑事执行,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监督管理打开新局面。按照社区矫正动态分析研判会制度,乡(镇)每半月、县每月、州每季度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在全国两会、奥运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段召开工作调度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走访核查、集中警示教育,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矫正情况。深入摸排社区矫正“六类”重点人员,加强信息化巡查核查力度,认真开展“一日一巡查、一日一报告、一日一通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社区矫正对象“939”签到制度,确保重要时段节点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严、管得好。

  教育帮扶取得新成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爱国、法治、科学、道德、公益等“线下集中学习教育”和“线上智慧教育平台”相结合的学习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灵活应用学习时间,有效解决工学矛盾,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工作的限制随时上线学习、让教育学习的形式灵活化、多样化、人性化,让社区矫正对象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悉心改造知廉耻,励志修身做新人,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主动联合共青团、妇联、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开展困难帮扶活动,不断消除社区矫正“不稳定”因素,彰显“社矫温度”。我州社区矫正对象当中涌现了迷途少年以优异成绩成为大学生、凤凰涅槃变身创业致富带头人、浪子回头学一技之长发家致富等案例,他们获得属于自己的佳绩的同时,也展示出了我州社区矫正工作的明显成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310/t20231024_110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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