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促和解 矛盾化解在基层
时间:2023-11-01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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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孙杏村法庭与孙杏村乡政府、乡司法所联合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使圆满解决在诉前。
卫辉市孙杏村镇一名儿童在自己老爷(爷爷的父亲)的陪同下,在村里玩耍时,不小心滑落到了一个大坑里,因坑中有积水,儿童不幸溺亡。儿童的家人主张由于此坑是当年村委会主导挖掘的,现在又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故而要求村委会与乡政府进行赔偿,并且提出了较大的赔偿数额。
经过及意义:
为了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的,孙杏村镇政府、孙杏村司法所与孙杏村法庭联合组织了一场调解,在孙杏村法庭干警的释理说法以及各个单位的通力协作下,双方很快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使纠纷解决在诉前。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当事人快速得到满意的赔偿,有效化解了潜在矛盾,实现了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理想状态。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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