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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举办全省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同堂培训班

时间:2023-11-01 来源: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0月24日,全省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同堂培训会在省法院举办。此次培训旨在推进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的《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指引(试行)》落在实处、取得实效,以进一步规范我省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积极助推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谭诤同志出席培训开班式并作讲话,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德禄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涛,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治军,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朱进出席开班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全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国安系统、司法系统300余名骨干在省法院主会场参训,1000余名干警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分会场同步进行线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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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培训紧紧围绕重大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证据问题展开,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公安部刑事技术特长专家钟涛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刑侦现场勘验为视角,针对重大刑事案件中如何进行现场勘查及如何应用现场勘查信息进行了详细讲解。省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彭红深入分析讲解了重大毒品犯罪案件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审判长、二级高级法官李加玺结合审判实际,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证明标准、非法证据排除、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与审查、行政执法办案证据使用、案件补查补证等六个方面对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进行讲解分析、答疑解惑。“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中职权范围不同,办案思路也有差异,但是证据问题是大家共同关注的重点,本次同堂培训聚焦重大刑事案件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围绕证据收集审查进行授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讲解深入浅出,针对性、操作性强,对实际办案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侦查、检察、审判同题共答、受益匪浅,效果很好。”参训人员表示,将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理念,切实把培训内容与工作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按照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诉讼原则,共同提升重大刑事案件办理质量,防范刑事冤错案件,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奉献更大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guizhoucourt.gov.cn/gzdt/26926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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