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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起纠纷,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11-10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因专业性强、工程量结算复杂、审理周期长等特点,一直是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点。

   近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秦涛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既维护了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企业缓解了还款压力,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17年6月,某通信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了工程项目合作协议,通信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后,与科技公司进行了结算,科技公司还应给付通信公司工程尾款26万元及质保金15万元。然而,通信公司多次催要下,科技公司始终未支付。无奈之下,通信公司将科技公司起诉至北关法院,请求判令科技公司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及利息。

   承办法官秦涛在收到案卷后,考虑到双方长期合作且被告科技公司已经支付大部分款项,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轻企业经济压力,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各方当事人分析利弊得失,引导被告换位思考,体谅原告因工程款不能收回的急切心情,释明不履行债务可能面临的被执行风险,同时希望原告也能够理解被告难处,给被告“喘息”的时间。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分期偿还工程款、质保金达成调解协议。

   下一步,北关法院将继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北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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