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法援故事:法律援助帮她实现“老有所养 居有定所”

时间:2023-11-10 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张女士是一名残障人士,几年前,她的丈夫因病去世让本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更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和丈夫一直居住的房子如今自己却住不了了张女士到底经历了什么?法律援助如何帮她实现“老有所养 居有定所”?

  

  张女士是一名聋哑人,和丈夫原本一直居住在东城区一套安置房中。不久前丈夫去世,婆家大姑子提出,把房子腾给自己的孩子,以便让小孙子获得学区资格,张女士之后的居住问题则由婆家来负责解决。可是,张女士同意腾房后,婆家变卦了。为了讨个说法,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来到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姐姐寻求帮助。

  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残疾人受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了解情况后,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当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随后,律师从住建委调取了安置合同的存档,上面清楚写道:张女士属于被安置对象。即张女士拥有房子的份额。不仅如此,她还应拥有丈夫份额的继承权。由于证据有力,事实清楚。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女

  士对其房屋拥有居住权,婆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当即指派法援律师胡爽又进行了二审的代理工作。二审法院维持判决,认定张女士拥有房屋的使用权。

  二审胜诉,法援工作已经完成。但如何让判决顺利履行又成了难题。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将持续关注执行情况,尽可能帮助张女士走出困境,生活得到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43626833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温故 | 北京律师:从新中国成立走来......

下一篇:你好,消防宣传月!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