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一图读懂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时间:2023-11-10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行政复议法于今年9月1日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11月7日,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举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人员和全国法院系统行政审判法官共计360余人同堂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为学员授课。

  那么,新征程行政复议工作有哪些新使命?怎样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起来了解吧——

  

  

  

  

  

  

  

  

  

  

  下一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加强与人民法院工作联动,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实现理念对接、机制衔接、信息共享,形成深化诉源治理的合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hydt/76889.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第二十一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西安开幕 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应勇赵一德致辞 童建明主持

下一篇:贺荣为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授课强调 正确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 依法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