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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举行

时间:2023-11-10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11月8日在江苏省昆山市举行。本次会议是首次国家层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交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出席会议并讲话。19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层立法联系点以其上连人大、下接地气的国家立法“直通车”的独特优势,为广大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顺应了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人大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重要抓手和活动载体。基层立法联系点连接着国家和地方立法工作和法治建设,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的重要任务。

  会议强调,共同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积极性转化为实际行动;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高站位推动、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因地制宜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从实际出发,坚持求真务实、突出特色、不拘一格,力戒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实事求是反映基层的意见和情况,通过立法征询意见工作,反映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努力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同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上下整体行动、协同发力、相互支持。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设立了上海虹桥、江西景德镇、湖北襄阳、甘肃临洮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0年7月,增设江苏昆山等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增设中国政法大学为立法联系点;2021年7月,增设北京朝阳区等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7月,增设山西太原杏花岭区域党群服务中心等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截至2023年5月,共设立3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1个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点全覆盖,辐射带动31个省级人大常委会设立55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311/t20231110_1114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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