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批准发布首个《生态学校评定导则》地方标准
时间:2023-11-10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3日,记者从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了解到,为全面推动青海省自然教育工作,2023年10月,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生态学校评定导则》。《导则》由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师范大学、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共同编制,将为开展生态学校的创建及评定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南。
《导则》以规范生态学校建设资格审核、课程构建、管理培训、评价监督为目标,经实地走访调研和多次专家论证,围绕基础设施、机构设置、档案管理反馈平台等多个方面为学校开展自然教育工作提供专业参照,对于推动青海省自然教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青海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标准实施,鼓励指导学校开展对标达标自评,支持和推动学校自然教育成为我省德育教育体系重要一环,引导学生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推动祁连山国家公园生态文化研究发展为己任,强化国家公园全民公益性定位和功能,围绕园区内独特的自然资源,通过科普宣教、游憩体验、自然教育学堂、特许经营等形态多样的活动,让中小学生、适宜人群、需求人群在认识自然、了解自然中以自然为师、与自然为友,深入了解和认同保护生态、守护自然的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311/t20231106_1112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