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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在南京召开贺小荣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时间:2023-11-1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12日,长江大保护司法改革钟山论坛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江苏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安徽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云鹏,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重庆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青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泽军致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吕忠梅作主旨演讲。

  贺小荣指出,人民法院特别是长江流域各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要秉持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延伸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更加积极主动融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大局。要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找准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在司法实践中积极阐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所揭示的深刻内涵。要秉持最严法治理念,推进以长江保护法为代表的法律法规体系正确实施,⇨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保持打击危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让最严格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更加彰显实效。要秉持系统保护理念,不断增强司法保护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持续深化环境司法和执法的衔接配合,在推动“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格局落实落细上展现司法担当,推进长江流域江河湖泊、上中下游、干支流、左右岸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综合治理。

  论坛发布《长江司法保护南京倡议》,与会专家学者和法院实务部门代表围绕“长江大保护与环境资源司法改革”主题开展研讨,探讨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司法保护,深化司法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记者 郑卫平)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17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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