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哈尔滨中院:深度应用大数据平台 助推减假案件审理现代化

时间:2023-11-17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哈尔滨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 杨天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命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推进法治现代化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法院平台,能够实现与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之间互通案件信息、在线协作共享。信息化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拓展,为提升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质效和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提供了科技支撑。

      跨部门在线流转

      申请减刑犯人的数据经监狱录入并上传后,通过协同平台经过监狱管理局、政法委、检察院将数据传输到法院减刑假释系统中。法院立案庭案件接收人查看减刑假释申请数据,对符合要求的案件接收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则退回监狱。案件通过立案审查、立案审批程序后完成立案并进入待分案阶段。分案人将案件分给对应的承办人,承办人办结案件后,将案件办结结果返回给监狱。

      数字化网络办案

      所有案件均可通过专门打造的互联网法庭完成线上开庭,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平台中的400余项罪犯数据信息以及随案卷宗材料,依靠大数据和智能化技术打造的智能批量工具、智能校验数据、智能文书生成等功能的多元化数据工具,辅助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将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融入线上办理中。

      大数据智能监督

      跨部门大数据平台能实现违规违法有效预防,通过建立审判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对案件材料的智能评估分析,自动判断案件是否存在特别特征,及早发现疑似违规减刑等潜在风险案件,以大数据智能化监督,切实提升监管质量。检察院也可在线查看案件办理过程和办结结果,实现全程监督。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任重而道远,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我们还需要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化思考、更新理念、敢想敢为、善作善成,不断提升科技应用能力,积极主动把审判工作融入法治现代化建设之中,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冰城实践。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02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大庆法院:深耕诉源治理 打造幸福邻里

下一篇: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多元共治促和谐 诉前调解化解纷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