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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观摩庭审+“圆桌会议”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3-11-23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宝丰县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22日上午,宝丰法院邀请县人社局职工参加原告杨某诉被告宝丰县某局及第三人宝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宝丰县发改委工伤资格认定案庭审观摩,以典型案例“现场授课”。

  庭审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庭审中,旁听人员从法庭布置、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对行政审判进行“面对面”实时观摩,“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的威严与公正,对行政案件庭审的程序要求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发言等诉讼活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的人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主审法官李应敏表示,“以案为鉴、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是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和措施之一,结合释法说理、听证、监督纠正、司法建议等方式多元化有机衔接、相互协调、搭建行政争议整体化解格局,创新争议化解工作方法,构筑综合化解机制,建立多元化解体系,积极推进落实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行政审判全过程,有效回应行政机关相对人的实质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近期以来,宝丰法院不断以“圆桌会议”为契机,强化府院联动,直面行政争议,交流经验,合力共谋行政争议化解之道,敦促行政机关查漏补缺、精准施策、严格执法。李应敏指出当前县域内行政审判领域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案件范围广泛,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环境保护、劳动纠纷、教育、医疗纠纷等多个方面,且这些案件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法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是行政案件的当事人多元化,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等,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需要法官具备良好的协调能力和审判经验;三是司法责任重大,行政案件的审判结果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更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宝丰法院紧紧依托县府院联动机制,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动实施方案》,利用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度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已取得显著、良好效果,但因程序违法导致败诉在所有败诉案件中占比例居高不下,特别是在拆违、征收拆迁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可能引发的争议宜进行预先研判提出化解建议,重在治“未病”,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持续做好行政审判延伸工作,坚持府院良性互动,持续府院常态化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工作联系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有效衔接,形成化解争议合力,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以工作本心强化入职初心,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身边事,为法治宝丰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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