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特别关注 >正文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日照召开

时间:2023-11-2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1月21日,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在日照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着力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增胜出席会议并讲话,日照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新生致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田秀娟主持会议。日照市副市长林彦芹、李刚等分别参加相关活动。

  图片

  

  杨增胜指出,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的“落地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我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平台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保障能力,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体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杨增胜强调,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激励保障措施,推动凝聚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发展不均、供需不紧、融合不深、规范不够等问题,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在补齐短板上提升工作质效。要关注基层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源共享配置、提升履职工作成效、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创新宣传培训形式,在优化服务中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图片

  

  济南、青岛、东营、济宁、威海、日照、聊城等7个市司法局作交流发言,会前以展板形式介绍了岚山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日照高新区河山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五莲县潮河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会议邀请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司法局、省司法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610/202311/28201301-99bf-4874-a0d1-216b29505b7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广东监狱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模式抓好新招录警察入职培训工作

下一篇: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和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