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媒体纵横 >正文

【齐鲁晚报 】付了500万货款,外地商家却不交货

时间:2023-11-26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烟台11月23日讯(记者钟建军通讯员薛永超)近日,招远法院张培玲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金精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案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7月22日,原告招远某黄金公司与被告福建某矿业公司签订《金精矿购销合同》,约定以500万元的价格买入金精矿粉,原告公司如期给付货款,被告公司却迟迟不交付货物,原告无奈将交付时间延长至2023年8月29日,但被告仍未交付。
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分流至张培玲速裁团队,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深知该案标的物具有很强的市场波动性,审理耽搁一日就会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为了尽快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当天就与案件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起初调解工作进展得并不顺利,被告以单位住所地不在招远为由拒绝调解,要求移送管辖,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因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均在招远,原告住所地也在招远,即确定招远法院具有该案管辖权。
被告又主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果断采取线上调解,并第一时间利用诉前调解平台进行了证据开示,将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发送给被告,并向被告分析了案情和利害关系。
本着保护企业双方合法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承办法官劝导双方秉承互谅互赢理念,经过反复多次的耐心沟通,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于约定时间内返还原告500万元或交付同等价值金精矿粉,该案圆满审结。


原文链接:http://www.sdcourt.gov.cn/nwglpt/_2343835/_2532828/14137762/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山东桓台:搭建15处“E+智慧法庭”示范平台, 实现纠纷联动化解、止于诉前

下一篇:龙法好“枫”景 | “和穆里”,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再延伸!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