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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涉烟无证经营执法互认工作先行示范区落地兖州

时间:2023-11-26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立足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为切入点,不断加强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探索形成涉烟无证经营联合执法新模式。近日,省烟草专卖局发文批复,同意将济宁市兖州区作为全省涉烟无证经营执法互认工作先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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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注重用活机制,实现结果互认。探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作配合工作机制,通过指导区烟草专卖局与区市场监管局签订执法协作备忘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探索推行联合调查机制,建立联合询问、证据互认机制,对涉烟无证经营者开展一次调查取证工作,防止执法扰民。通过执法互认机制,深化执法协作,有效解决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违法行为行政执法中权责不一致、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二是注重规范执法,强化指导监督。突出制度引领,出台一系列指导两部门联合执法的制度规定,加强监管的“监管”,通过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联合执法活动的监督。常态化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办案机构、法制机构骨干参与案情分析,统一执法尺度,确保类案同罚。推行网上办案和执法监督,依托双方信息化系统,打造智慧监管平台,打通双方数据通道,实现涉案文书网上办理和处理结果互认。制作《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执法文书通用文本》《办理无照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政违法案件证据规范指南》,实现证据收集运用精细化。三是注重模式创新,实现“七个统一”。统一文书互认,创新研发执法文书互认系统,案件办理效率提高35%,文书制作质量进一步提升。统一证据规格,印发《办理无照无证经营烟草制品行政违法案件证据规范指南》,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降低执法风险。统一处罚标准,实行事前告知,由烟草执法人员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开展联合询问,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统一罚缴方式,缴款人根据电子缴款告知书自主选择线上线下多种便捷渠道缴款、线上获取电子票据。统一办结时限,坚持依法行政、协同高效、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模式,对于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的,取消抽样送检环节,14日内办结案件。统一监督方式,出台《关于规范济宁市兖州区烟草专卖局和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依据、事项、权限、期限的责任和义务,进一步规范联合执法行为。统一信息平台,依托市场监管局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涉烟无证经营案件文书,实现执法文书不见面移送与审批,提高执法效率。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311/3f2af5bf-4bca-4636-a6ce-d2f823f8c5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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