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人民法院:遗产继承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11-2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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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林区中院按照黑龙江省高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指导辖区法院创建并推广“5+1=0”诉源治理新模式,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源头化解、综合化解。
我们在公众号开设“诉源治理林区新‘枫’景”专栏,陆续报道林区两级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进诉源治理的方法路径,生动讲述一线办案法官的诉源治理暖心故事,全面展示林区法院提升多元解纷效能,实现从定分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的工作成效。今天,我们一起走进沿江法院。
案情回顾
近日,沿江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胡某与赵某育有两子,丈夫赵某去世后,胡某与两子就遗产分割问题发生争议。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该案虽法律关系清楚、证据充分,并不复杂,但考虑到每一个家事案件背后都关乎一家人的亲情,为妥善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承办法官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她们详细解释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各自的诉求,劝导母子双方弘扬优良传统,孝敬老人,以和为贵,维护家庭和谐。最终经过视频调解,母子三人达成一致意见,兄弟二人均同意放弃继承权。
遗产继承纠纷是家庭纠纷的常见类型,涉及人员均为近亲属,处理不好会影响家庭和谐。近年来,林区法院始终秉持柔性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司法理念,坚持调解优先,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化人,努力在化解矛盾的同时,维系修复家庭关系,做到法结、心结双解。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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