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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法院:农民工讨薪难 法院为你“撑腰”

时间:2023-11-30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钱包“鼓不鼓“,事关这个冬天“暖不暖”。每至年关,有些农民工朋友可能会遇到拿不到工钱的难题,因此守护好农民工的“血汗钱”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日,绥北人民法院红光法庭顺利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讨回了拖欠的工资!

      案情经过

      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原告在被告公司打工,由于被告公司资金困难,故被告于2021年8月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被告在欠款人处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写明因单位资金周转不开,拖欠农民工工资40000元,约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还清。然而,欠款到期后,被告仍未偿还原告,2022年1月,原告将被告与被告公司诉至绥北法院红光法庭,要求被告公司偿还拖欠工资。

      被告在诉讼期间去向不明,法院经核对证据后,进行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法院判决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红光法庭执行干警调查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公司有可执行财产,只能暂时终结执行。

      直至2023年,申请执行人再次联系到红光法庭,向法庭干警提供被执行人可能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一带的线索,红光法庭执行干警立即动身,前往黑龙江省讷河市,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信息对被执行人进行走访调查,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断努力,最终在讷河市某加工厂内找到了被执行人,并耐心的对其释法说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将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将位于红光农场冷冻厂内的扒皮机三套及传送带四个抵偿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绥北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做好司法“助农”“护农”“暖农”“惠农”工作,以执行职能的有效发挥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提供“全周期、全要素、全链条、全领域”的服务保障,不断强化司法服务“三农”意识,坚持司法兴农、司法便农、司法护农,保障农民工“劳”有所得,不再忧“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幸福感。

      农民工务工如何维权?

      主动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以避免出现劳动关系确认难和工资支付核算难的问题。

      增强法律意识,农民工在维权前要特别注意以下证据的搜集、留存,一是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及具体用工的证据,如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单、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工友的证明等;二是直接证明拖欠工资报酬的证据,如包工头出具的欠条等。

      遭遇恶意欠薪,可以在国务院“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微信小程序提交线索,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申请法律援助等渠道依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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