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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克县法院:巧用诉前调解 高效化解物业纠纷

时间:2023-11-29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逊克县法院积极落实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部署,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着力将矛盾止于诉前,最大限度将老百姓反映比较集中的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前端,全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简要案情

      逊克县某物业公司自2011年11月为刘某某所在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自2018年8月刘某某以小区环境脏乱差为由拒交物业费,经数次催要无果后,某物业公司将刘某某诉至逊克县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缴纳拖欠的物业费830元。

      调解过程及结果

      逊克县法院立案庭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至诉调对接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调解员从法、理、情角度对双方争议问题逐一解答,引导双方稳定情绪,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告知业主应通过合理方式表达诉求,拒缴物业费只会激化矛盾。同时建议物业公司多从自身找原因,努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经过调解员的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逊克县法院以人民调解为载体,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优势,将物业服务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两年来,诉前化解物业纠纷400余件,以实际行动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更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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