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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刘敏: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时间:2023-11-30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开设“四点半课堂”,创新未成年人学法普法新形式;组建“巾帼普法志愿者队伍”,以法治主题舞蹈节目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拉家常、问冷暖、听心声,强化老年人法治意识、防范能力……广东省陆河县螺溪镇螺溪村“法律明白人”刘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讲法律、调纠纷、化矛盾、促和谐,同时让普法宣传工作落地生根,架起与基层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助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村里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刘敏的身影。她时常向前来咨询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等问题的村民讲解法律知识、调解各种矛盾。此外,为更好参与法治实践,刘敏还持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一有时间就主动学法,不断丰富理论知识,遇到疑难问题,就积极向驻村律师、人民调解员、学法用法示范户等请教,同时邀请他们为村民提供“一对一”服务。

  为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以刘敏为代表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在螺溪村党群服务中心开设“四点半课堂”,组织策划活动,并邀请驻村法律顾问等普法志愿者,以开展法治讲座、模范事迹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向村里的孩子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仅让亲子关系、同学关系在互动中得以升温,也让大家的法律知识在循循善诱中增长、法治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更让法治精神在青少年心中启蒙培育、扎根发芽。

  刘敏还协助组建了一支“巾帼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群众家门口、田间地头等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妇女成为“巾帼法律明白人”,真正发挥“半边天”的强大作用。

  在开展敬老爱老志愿服务过程中,刘敏仔细倾听,将老年人在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碰到的邻里纠纷一一记录下来,并就具体问题给出相应建议。若是问题当下无法解决,刘敏会查询法律资料、咨询驻村律师或联合其他社会力量,合力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普法需要深入群众心中,既要借助法律法规解决‘眼前事’,又能追击问题源头预防‘将来事’。”刘敏说,既然选择成为一名乡村“法律明白人”,就要深耕基层土壤,当好法律法规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服务的“引导员”,带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基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sfxz/content/post_429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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