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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多元解纷第一线

时间:2023-12-02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全省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按照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创新运用多元解纷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努力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我们一起走进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在几起调解案件中进一步了解法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工作。
    示范判决+调解
    高效解纷的“指南针”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采取“示范判决+调解”模式,顺利调解了一系列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10月,爱辉区法院收到了某保险公司提交的33件保险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随后立即将案件委派给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调解。然而,在诉前调解中心给出调解方案后,双方当事人犹豫不定,对于合同中约定利息和罚息的给付标准仍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诉讼服务中心选取其中不同意调解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固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有了生效判决作为“指南针”,调解方案迅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经过几轮协商,保险公司也对违约金作出一定让步。最终,在法院与诉前调解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其余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对于同类型案件,爱辉区法院通过选取代表性案件进行审理并裁决,可以明确赔偿标准、修正当事人的不合理预期,实现诉前调解由“单兵作战”向“融合发力”的转变,不仅能够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也能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法官助理+调解员
    能动司法的“助推器”
    今年8月,爱辉区法院两天调解38起追索劳务报酬案件。黑河某公司雇佣李某等38人为其加工产品,由于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被迫停止营业,该公司共拖欠李某等38人劳务费50万余元。李某等人多次向该公司索要劳务费未果,遂诉至爱辉区法院。

      考虑到案件数量较多,且部分劳动者外出务工等实际情况,诉讼服务中心采用了“法官助理+调解员”的工作方式,利用在线调解平台开展线上调解,一次性向劳动者们详细解释了所需准备的材料、诉前调解的程序以及其效力等相关问题,并对劳动者的工种、工资标准、用工时间及拖欠的工资进行了调查和确认。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助理和调解员注重把握“情、理、法”相结合原则,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努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引导他们从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充分考虑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难处,尽力帮助当事人寻找平衡点,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均作出了让步,达成了月底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一致意见。
    “我们通过引入法官助理参与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地在诉前阶段调解了这一系列案件。既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也节约了司法资源,缓解了办案压力,避免了可能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调解员吴洋说道。
    诉前鉴定+调解
    实质化解的“加速键”
    近日,爱辉区法院将“诉前鉴定”与“调解”相结合,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当场拿到赔付款。

      韩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交叉路口与曹某驾驶的大型客车相撞,导致曹某车上的邹某受伤并住院治疗。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韩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邹某要求韩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在误工时间和护理时间的问题上存在较大的争议。为了能真正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缓解双方矛盾,在调解员的释明指导下进行了诉前伤情鉴定,鉴定结果给了调解以依据,为调解指明了方向。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了赔付款。
    “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齐头并进,在调中鉴,在鉴中调,调解与鉴定深度融合,有利于缩短诉讼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有助于当事人预判诉讼风险,提出更合理的诉讼请求,降低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促进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达成调解并自动履行。”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家双介绍说。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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