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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山东高院举办“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讲评会

时间:2023-12-16 来源: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梁平妮

  12月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省法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讲评会。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随莲,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张新文出席讲评会。山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出席并致辞。

  据悉,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今年3月,山东高院启动“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全省法院干警热烈响应、积极参与,经推荐报送、初选展示、专家评审,从348件案例中综合选定13件精品案例。

  讲评会分为“司法为民解民忧”“实质解纷促和谐”“能动司法勇担当”3个篇章,12位讲述人和1个情景剧团队深情讲述了《乡音摇落百年春 司法保障古树魂》《践行司法为民 守护海上安澜》《巧解物业纠纷 点亮万家灯火》《守“小家”和谐 护“大家”安定》《做实能动司法理念 促共赢久久为功》《小案大担当 解决融资难》等案例故事,充分展示了广大干警“立足岗位、能动司法、一心为民”的靓丽风采,反映了全省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三位特邀嘉宾围绕案例故事和山东法院工作进行了点评。

  讲述人的分享,案例真实鲜活、讲述真诚坦率、情感真挚动人,在广大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认为,一个个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案例故事,有“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厚情怀,有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活实践,有围绕“国之大者”的履职尽责,为广大干警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提供了示范、树立了标杆。大家纷纷表示,要坚持把能动司法贯穿到审判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理案件,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努力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落到实处,继续书写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篇章。

  山东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团省委、省妇联、省电视台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高校专家学者受邀参加讲评会。会前,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媒体记者参观了省高院执行指挥中心和12368热线中心。

  讲评会在省高院设主会场,在全省各中基层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设分会场。三级法院全体干警、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市县区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专家学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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