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新“枫”景 庭所共建化纠纷
时间:2023-12-16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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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与发展,叶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枫桥”法庭“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加快推进诉讼、审判、调解、执行体系化联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治理、源头化解。
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某物业公司向村委会索要服务费,几轮争执不下,双方无奈走司法程序。“遇事应该找法”逐渐演变成“遇事就找法院”。廉村人民法庭负责人刘耀斋邀请镇政府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委会等各方力量,乡镇两级诉源治理体系积极介入,经过耐心讲解释法,物业公司与村委会负责人打开心结握手言和,双方最终顺利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通过诉源治理工作站的调解,矛盾纠纷处理更加灵活和高效。
近年来,叶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理念,从源头和体制机制上互联互动,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消于萌芽,推进解纷理念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以更高质量的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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