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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中院:开设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 为企业服务扣上最后一环

时间:2023-12-16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对营商环境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从便利破产管理人履职角度出发,创新破产事务办理工作机制,简化办理流程,近日,佳木斯中院与办理破产专班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开设破产管理人“一窗”“一网”履职平台,为破产管理人履职开辟“捷径”,升级破产审判保障,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窗”即相关单位设立破产事务专窗,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经办人员有效证明等材料,到各单位“破产事务专窗”一窗办理包括诉讼类、税务类、不动产登记类、企业登记类、社保类各项事务。

      “一网”协调平台即议事协调群。对需要多部门协调办理的事务,破产管理人可以申请由法院与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落细一案一议工作责任制。通过线上定期联络、信息共享,构建“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急议”的工作格局,加快破产管理人的办事进程。

      “一窗”“一网”履职平台通过在办事环节上做“减法”,在服务质量上做“加法”,为破产管理人构建了系统完善、集约规范的服务体系,实现了保障破产管理人高效履职的“专科”服务向“全科”服务的转变,提升了管理人履职法治化、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降低了破产管理人办事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审判质效,有效助力了佳木斯营商环境实现新飞跃。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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