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召开2023年度法治商丘建设督察和实地考核工作动员会
近日,商丘市召开2023年度法治商丘建设督察和实地考核工作动员会,对2023年度法治商丘建设督察和全面依法治市实地考核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督察考核相关要求。会议宣读了《中共商丘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赵永春等77名同志为市法治督察员的通知》,并为法治督察员代表颁发聘书。
会议指出,法治建设督察和考核是对近年来全市法治建设成效的验收,也是对法治建设存在问题的检视。正值全市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关键时期,要充分发挥督察考核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督察考核工作,推进全市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
会议强调,督察考核是手段,旨在推动工作落实,督察考核组要扎实有序开展好此次督察考核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督察考核的重要意义。本着发现典型、发现问题原则,善于发现提炼各地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好的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其做好整改工作,补齐法治建设中的短板。二要把握工作重点,发挥督察考核的“风向标”作用。着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测试、查阅资料等方式,检视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注重围绕大局,倾听群众意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督察考核工作取得实效。按照要求统一行动,深入具体开展工作,客观公正进行评价,同时,要尽可能减轻被督察考核单位的负担,严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督察考核组全体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示范区政法委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督察考核组全体成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为做好此次督察考核,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选取了22名法治督察员和10名业务骨干,组成8个督察考核组于近期分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开展工作。整个督察考核工作将于12月中旬结束。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3/12-14/2866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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