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资讯网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资讯速递 >正文

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

时间:2023-12-24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2月13日至16日,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联合举办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对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开展培训。

  培训班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紧密结合律师行业特点,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设置“思想课”“党建课”“政策课”“案例课”,安排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授课,安排东中西部12名优秀律师行业党委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围绕深化新时代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作案例交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等从业基本要求,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始终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勇挑时代重任上争作先锋,在践行执业为民宗旨上矢志不渝,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担当作为,在恪守职业道德上永葆本色,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学员普遍反映,这次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同上一堂课”,是创新律师队伍政治引领载体的积极探索,对深入开展律师行业主题教育,夯实律师队伍思想根基,提升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以高质量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广大律师自觉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司法部有关领导出席开班式,司法部主要负责同志作开班动员。培训班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设主课堂,在省和部分市级党校(行政学院)设分课堂,采取集中视频授课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国开展。省、市级党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司法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在分课堂参加开班式、结业式。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gwxw/xwyw/szywbnyw/202312/t20231216_4917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下一篇:广西监地共建完善社矫对象管理机制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