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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泛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公布实施五周年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二)

时间:2023-12-24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五周年,也是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启动之年。为让更多群众了解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支持并广泛参与人民陪审工作,有效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渠道,增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省司法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作为、深入发动,掀起学习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的热潮,累计举办各类讲座活动640余场次,推送新媒体信息9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1.28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78万余人次,第一受众达57.5万余人次,为新一轮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济宁市

  

  济宁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组织开展“人民参与促进司法公正”人民陪审员法主题宣传活动方案》,制作《<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致敬“无袍法官”》短视频,在90余条公交线路1500余台车载电视上滚动播放。邹城市、梁山县制作宣传动漫和短视频进行宣传展播。兖州区、曲阜市、微山县、泗水县、汶上县、金乡县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释法宣传活动。


泰安市

  

肥城市、东平县司法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普法赶大集”活动,发放宣传彩页8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900余人次。宁阳县司法局邀请乡镇人大代表、党代表、行政执法人员、群众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等60余人观摩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行政诉讼案件。新泰市司法局将《人民陪审员法》重点内容作为岗位大练兵活动必修课。岱岳区司法局举办《人民陪审员法》专题讲座。肥城边院司法所创作快板《人民陪审员法谈一谈》,通过微信分享。
威海市

  

  威海市司法局组织各区市司法局会同人民法院开展《人民陪审员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6场次,发放《人民陪审员法》单行页及宣传册2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200余人次。在“法治威海”“法治文登”“法治荣成”等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累计刊发《人民陪审员法》相关知识宣传50余篇。组织165名新任命人民陪审员举行就职宣誓仪式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人民陪审员法》及相关基础法律知识。


日照市

  

  日照市司法局联合东港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以“阳光陪审、与法同行”为主题的《人民陪审员法》宣传活动。岚山区司法局线下通过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宣讲活动,将《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任务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年度考核。五莲县司法局、莒县司法局联合辖区司法所开展《人民陪审员法》进大集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有5000余名群众参与,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宣传品6000余份,解答咨询110余人次。


临沂市

  

临沂市司法局专门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细化任务分工,将宣传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形成长效机制。区分县区、乡镇、村居三个层次,采取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方法,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专题宣传35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万余次,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发布宣传信息40余次。
聊城市

  

  莘县司法局组织24个司法所长进行专题培训,茌平区、东阿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在人群密集的中心广场共同开展《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东昌府区在辖区每个镇的主要街道设立宣传点,冠县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走村串巷发放宣传材料,东阿县将宣传工作纳入“沿着黄河去普法”专项载体,临清市、高唐县组织辖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在村居开展《人民陪审员法》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312/86bef463-9b5a-413c-9d61-5da171bd4b4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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