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宁陕县司法机关面对“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带着温度去执法
时间:2023-12-24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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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快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步伐。
近日,安康市宁陕县司法局太山庙司法所接收一名“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但是周某年近81岁高龄,身体欠佳,太山庙司法所结合实际,本着温情关心的工作方式主动登门,为其办理了入矫手续。在矫正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工作人员以“安其身、更安其心”的执法理念,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基础上,优化方式、强化服务,助力老龄社区矫正对象稳度矫正期。
一是上门走访。工作人员定期上门走访协助周某完成日常报到等程序,通过面对面交谈的方式了解其心理状态、生活情况、有无矛盾纠纷等情况。考虑其年龄偏大,向上级部门申请免除其公益活动等事项,在保证周某安心矫正的同时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
二是亲情对接。与周某的家人做好沟通协作,注入更多的人文关怀,司法所在定期走访的过程中,与其亲属做好沟通交流,同时加强与所在村干部的联系,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周某的家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帮助深表感激,对法律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三是普法教育。在日常法治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宣传老年社区矫正对象罪名相对较多的相关法律法规。带领周某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防养老诈骗以及反邪教等相关知识,提高了周某对社区矫正及如何防诈骗等工作的认识。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以及农村空巢老人现象的不断加深,对老龄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服务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一环。
下一步,太山庙司法所将通过定制矫正方案、加大关心力度、强化法治教育等举措,助力社区矫正对象稳度矫正期,顺利融入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781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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